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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社区互助养老模式文献综述

发表时间:2022-05-13 15:01:59 点击:0

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未婚人口比例上升以及人口流动频繁等因素出现,有越来越多的孤寡老人和空巢老人出现。

一、引言

我国正致力于完善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期实现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良好的养老机制能够为当前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的我国解决社会保障中的实际问题,因此对于养老问题的研究应当引起重视。

二、社区养老的定义

养老一词在我国原始社会的末期就已经出现,其原意指的是古时候的一种礼制,即选取贤能但上年纪的老人,定时地以美酒和美食侍奉并致以尊敬。后来随着时代发展,养老逐渐演变为一项常态化行为,即上年纪的老人在家休养和青年人赡养长辈。在现代,养老成为社会保障当中的重要内容。社区养老是我国三大养老模式中的一类,其指的是老年人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在社区中引入专业的养老机构等,为高龄人群提供日常护理、清洁家政和精神慰籍等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社区养老同家庭养老的不同点在于,养老行为的提供方主要为社区而非原生家庭中的子女。社区养老同机构养老的不同点在于,社区养老是因地制宜,以高龄人口所居住的社区为服务地点,能够让老年人在熟悉的环境中接受养老服务,而不必花钱搬入某一养老院进行居住。社区养老还可以被细分为社区居家养老和社区互助养老,社区居家养老侧重的是高龄人口所在社区集中各种资源为高龄人口提供上门服务,而社区互助养老的侧重点则在于唤起高龄人口的生命活力,通过专业的身心健康管理,帮助高龄人口在社区中颐养天年。两种方式的共同点都在于将“社区”作为养老服务开展的平台。

三、相关文献综述

(一)在构建社区互助养老体系时应引入多方助力。2007年,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民政局针对当地空巢老人数量不断增加,但是年轻人由于工作原因而削弱了家庭养老功能的实际现状进行了分析和思考。通过思考,四方区民政局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提出“构建社区互助养老体系”这一设想并付诸实践。四方区民政局同当地的民间组织进行合作,通过发挥民间组织的优势,开发了一条社会养老的新思路。

2016年吴香雪和杨宜勇认为目前我国互助养老模式的建设尚处于探索和发展的过渡时期,仍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当承担起应用的资源投入扶持责任,同时还应当引导多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这一利国利民的事业当中。2016年,李莉和裴瑞娟等五位学者在供给侧结构改革的背景下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可行性进行了探讨。社区居家护理模式结合医疗保健和老年护理模式对促进健康老龄化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应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改革,以满足老年人的医疗需求,促进新的需求。

(二)在社区互助养老模式建设中发挥老年人余热。2012年梁巧惠对城镇社区的老年群体开展了“互助养老”模式的相关研究。其提出,尽管自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就已经确立了共同富裕发展目标 ,但显然我国许多高龄人口尚未达到富裕水平已经面临着衰老和失业的状况。梁巧惠预设了高龄人群物质水平不发生较大改变的前提下,探究如何通过城市社区形成互助养老机制,她认为应当在城市社区中普及高龄人群以互助为乐的道德观念,树立“互助之星”榜样,同时社区互助养老机构的进入与退出是完全依照高龄人群的意愿来决定的,并且社区互助养老机构的资金管理应当完全公开透明。只有让高龄人群在社区互助机构中感到尊严和快乐,才能够使其呈现良性循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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